退换货制度
退换货须知
尊敬的客户:
由于本公司所经营的试剂为特殊的商品,运输、周转较为困难,一般情况下不接受退货处理,因此,请您在购买之前与本公司销售经理进行确认,在收到商品时及时(两天)进行验收。
若收到商品经验收存在质量缺陷问题,请在第一时间(收到商品后3天内)与客服人员或者负责的业务员联系。经我公司确认后,将商品退回本公司,同时请保持商品的原来包装不要损坏,本公司将为您进行商品调换或办理退货手续。
下列商品一经售出本公司不接受退货:
1)易制爆和易制毒化学品;
2)商品本身被污染,内包装破损和已经启封的商品;
3)因您保管不当或退回运输时造成质量问题的商品;
4)怕热商品、易变商品、易碎商品;
5)贵重金属及盐类商品。
退换商品产生的运费原则上由责任方承担;
如遇特殊情况我们将酌情处理,本公司保留最终的解释权。
当您发生要退/换货时,请先联系专属业务员人员,或直接联系:020-84359820/ 0758-3988801
申请退货与质量申诉的受理条件:
买方原因造成的退货申请,以下几种情况我司不予受理:
1.产品已开封、标签破损、标签被更换、包装瓶被更换、需冷藏运输的产品;
2.产品寄回途中,因客户包装不当导致产品破损、泄露或变质的,即使收到退货,我司也无法给予处理;
3.定制产品、大包装产品、标准品类产品,不受理退货申请。
产品质量方面的投诉,以下几种情况我司不予受理:
1.常温运输的产品,距离发货时间超过两个月,不接受质量投诉;
2.冷藏运输的产品,距离发货时间超过一个月,不接受质量投诉;
3.因客户使用不当或储存不当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。
符合以上条件的,具体退货细则与质量申诉标准,请咨询我司官网在线客服,也可致电020-84359820/ 0758-3988801了解。